第三十八章 席恩 #
席恩用手背抹去脸颊上的唾沫。“葛雷乔伊,罗柏会剜了你的心!”本福德·陶哈高喊,“他会拿你这变色龙的心肺去喂他的狼,羊屎渣滓!”
如利剑切割奶酪,湿发伊伦出声制止侮辱,“杀了他。”
“我得先问问题,”席恩道。
“操你妈的问题!”本福德被斯提吉和魏拉格两人提在中间,血流满面,奄奄一息。“让你的鬼问题呛死你吧!懦夫!变色龙!”
伊伦叔叔冷酷地续道:“他吐你口水,就是吐我们大家。他胆敢向神圣的淹神吐唾沫。杀无赦。”
“父亲让我指挥,叔叔。”
“并让我辅佐你。”
来监视我的吧。席恩不敢开罪叔叔。不错,指挥权在他手里,但他的部下信奉淹神却并不信奉他,他们都害怕湿发伊伦。要利用他们,就得顺着他们。
“你会人头落地的,葛雷乔伊。乌鸦将啄掉你的烂眼泡。”本福德企图再吐唾沫,却只喷出几缕血丝。“异鬼抓去你阴湿的臭神!”
陶哈,这下你可把命给吐没了,席恩想。“斯提吉,干掉他,”他说。
他们把本福德强按在地。魏拉格扯下他的兔皮腰带,硬塞进他嘴中止住叫喊。斯提吉抡起斧子。
“不行,”湿发伊伦宣布。“必须将他献给淹神。遵循古道。”
有何区别?横竖一死。“好,我把他给你。”
“你也要来。你是这里的指挥官,依照古道,应该由你来奉献牺牲。”
这席恩可受不了。“你是牧师,叔叔,我把神灵的事务都交给你。你也发发善心让我只管作战吧。”他挥挥手,斯提吉和魏拉格便把俘虏拖向海滩。湿发伊伦给了侄儿一个责难的目光,回头跟去。他们将走下鹅卵石的滩头,把本福德·陶哈溺死在盐水里。这是古道。
或许这算是发善心吧,席恩转身直直地走开,边走边想。斯提吉不是个利索的刽子手,而本福德的颈项粗得像猪脖子,又肥又胖。我还拿这个取笑过他,就为了逗他生气,席恩回忆着。呵,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啦?三年前吧?当年艾德·史塔克前去托伦方城拜访赫曼爵士,席恩也跟去了,跟本福德做了两个星期的伙伴。
他听见大路转弯处传来粗鲁的欢呼声,那里是战斗进行的地方……如果这也算战斗的话。事实上,根本就是屠杀绵羊。穿铁衣的绵羊,还是绵羊。
席恩爬上一座乱石冈,俯瞰下方的尸体和死马。马的待遇比较好,泰莫兄弟把战斗中未受伤的马都聚集起来,乌兹和黑罗伦则把伤势过重的马匹一一砍杀。他的其他部下在尸体上掠夺战利品。吉文·哈尔洛跪在死人胸前锯对方指头,以攫取戒指。这就是付铁钱,这就是父亲赞许的方式。席恩盘算着前去搜刮自己杀的那两人,看看有什么值钱东西好拿,但一念及此,嘴边却油然滋生一抹淡淡的苦味。他仿佛能听到艾德·史塔克的评语。这种想像让他非常生气。史塔克死了烂掉了,他什么也不是,席恩反复提醒自己。
老波特里,人称“鱼胡子”,阴沉地坐在他那堆小山般的战利品上,三个儿子将搜刮的东西不断拿过来。其中一个和肥胖的托德利克推搡起来。托德利克一手握角杯一手执斧头,在死人堆上晃荡,穿戴的白色狐皮披风迎风招展,纯白的皮料上只沾染了几滴故主的血液。他醉了,席恩明白,看他吼叫的模样。传说古代铁民上战场前要豪饮鲜血,由此带来的狂暴将让他们不觉痛苦、无所畏惧,但眼前这人只是麦酒喝过了头。
“威克斯,弓箭给我。”男孩跑过来递上弓。席恩弯弓搭箭,静静地看着托德利克击倒波特里的孩子,并把酒泼进他的眼睛。鱼胡子咒骂着扑上去,但席恩更快。他的目标是握角杯的手,好让他们坐下来谈判,可他出手时,托德利克摇晃着滑了一跤。不偏不倚,利箭穿膛而过。
所有人都停下来瞪着他。席恩放低弓箭,“我说过,我不要酒鬼,不许为战利品争执。”托德利克跪倒在地,发出垂死的惨嚎。“波特里,干掉他。”鱼胡子和他的儿子们即刻上前,压制住托德利克无力的踢打,割开他的喉咙,在人断气之前便活活剥下了斗篷、戒指和武器。
现在他们知道我言出必践。虽然巴隆大王给了他指挥权,可席恩明白在他的部下们眼里他不过是来自青绿之地的柔弱小子。“还有谁想试试?”无人应答。“很好。”他一脚踢开本福德倾倒的旌旗,掌旗官仍用冰冷的手掌紧紧抓着旗杆。旗下绑有一片兔皮。干嘛绑兔皮?他原本想问,不过被吐唾沫让他忘记了这回事。他把弓箭丢回给威克斯,大步走开,回想着呓语森林之役后自己得意的模样,不禁奇怪为何这次高兴不起来。陶哈,你这愚蠢而自傲的白痴,居然一个斥候都不派。
他们来时欢声笑语,甚至放声歌唱,陶哈家的三树旗帜高高飘扬,长矛上绑着可笑的兔皮。然而,金雀花丛后一阵箭雨,弓箭手们打断了欢歌,接着席恩亲率步兵冲上去用匕首、斧头和战锤完成了屠杀。他下令只留敌人头目,以审问情报。
不料敌人头目竟是本福德·陶哈。
席恩走向他的海婊子号,那具肿胀的躯体正被海浪卷上滩头。麾下的长船沿着鹅卵石岸一线排开,桅杆笔直地立于苍穹。渔村什么也没剩下,只余一片将在雨季发臭的冰冷灰烬。男人被尽数捕杀,惟有几个活口被席恩刻意放过,用以把消息传回托伦方城。他们的妻女被占为盐妾,当然,这是那些年轻漂亮的幸运儿的待遇,老妪和丑女操完后便干掉了,除非她们又听话又有手艺,那样还可以留作奴隶。
这次偷袭也是席恩的计划。是他,冒着黎明前刺骨的寒冷率领长船在海滩登陆,是他,手握长柄战斧第一个从船首跳下,指引部众杀向沉睡的村庄。他不喜欢这一切,可他有选择吗?
此刻,他那挨千刀的姐姐正驾驶黑风号北上,将为自己赢取一座城堡。她的胜算极大,巴隆大王没让铁群岛集结军队的消息走漏半点风声,而他席恩在磐石海岸干的这些龌龊勾当无疑将使人们以为这只是古老海盗们的又一次掠夺蠢动。北方人不会意识到真正的危险所在,直到深林堡和卡林湾被一一占领。但到了那时,一切都结束了,我们赢了,人们将永远歌颂婊子阿莎,而我的事迹无人铭记。假如我就这样碌碌无为,事情的结局就是如此。
裂颚达格摩站在他的长船豪饮号高大精雕的船首上。席恩给他分配的工作是看护船只:否则别人会把今天的胜利称之为达格摩的胜利,而不是席恩的胜利。换一个敏感的人或许会将席恩的安排视为轻侮,但达格摩只笑了笑。
“今天是胜利之日,”达格摩从高处喊,“可你脸上却没有笑容,小子。活着的人理应欢笑,因为死者无法做到。”为了示范,他自己笑了笑。可怕极了。在雪白披散的长发下,裂颚达格摩有席恩这辈子所见最为心惊的伤疤。据说达格摩小时候差点被长斧砍死,那一击粉碎了下巴,打掉了前齿,所以常人是两片唇,他则成了四片。杂乱的胡须覆盖了他的脸庞和颈项,只有那伤痕附近,什么也不长,惟有一道又皱又亮的疤痕,翻卷着脸上的皮肉,如同冰川上撕裂的峡谷。“我在这里都能听见他们唱歌,”老战士说,“唱得不错,唱得勇猛。”
“唱的比做的好。他们应该拿竖琴而不是提长枪。”
“死了几个?”
“我们?”席恩耸耸肩。“只有托德利克。他酗酒,为战利品还动手伤人,我宰了他。”
“有的人生来便是该杀。”别人或许会顾忌把如此可怖的笑容展现人前,不过达格摩即使当着巴隆大王的面也是无所畏惧,笑口常开。
笑容虽丑,却牵起席恩无数的回忆。幼童时代,这笑容伴随着他,每当他驱策小马跨过生苔的矮墙,每当他掷出飞斧击中竖立的靶标,每当他挡下达格摩的攻击,每当他射中海鸥的翅膀,每当他操纵舵柄指引长船穿过纠结的暗礁,这笑容总是不离左右。他给我的笑,比父亲、比艾德·史塔克给的都多,甚至比罗柏……那天他从野人手中拯救布兰,本该赢得微笑,结果却是责骂,仿佛他才是始作俑者。
“我们得谈谈,叔叔。”席恩说。其实达格摩不是他亲叔叔,只是父亲的部属,四五代前似乎有那么一点葛雷乔伊的血统,还是从私通苟合中得来。虽然如此,席恩仍旧一直喊他叔叔。
“好,那就上我的甲板吧。”从达格摩口中,你别想听到大人老爷的称呼,尤其是他踩在自己甲板上的时候。铁群岛的传统历来如此,每个船长都是自己船上的国王。
他跳上厚木板,来到豪饮号四跨宽的甲板上,达格摩领他去狭窄的船尾舱室,给自己和席恩分别倒了一角杯酸麦酒。席恩谢绝了,“我们没有逮到足够的马。抓到几匹,可是……好吧,我想也只能将就着用了。人越少,分享的光荣就越大。”
“我们拿马来做什么?”和大多数铁民一样,达格摩更欣赏徒步作战或在甲板上战斗。“马只会在船上拉屎拉尿,碍手碍脚。”
“没错,在船上航行当然是这样,”席恩承认。“但我另有计划。”他小心翼翼地盯着对方,盘算和盘托出的时机。争取不到裂颚,他就成不了事。不管他是不是指挥官,如果遭到伊伦和达格摩的共同反对,恐怕连一个人也指挥不动,而他显然无法赢取那阴沉牧师的欢心。
“你父亲大人命令我们抢掠海岸,仅此而已。”杂乱的白眉下,那双淡如海沫的苍白眼珠回望着席恩。他看见的是否认,还是一抹充满兴致的火花?是后者,他想……希望如此……
“你是我父亲的人。”
“他手下最棒的人,从来都是。”
骄傲,席恩想,他很骄傲,我必须利用这点,他的骄傲是成败的关键。“不错,在铁群岛,论起使剑挥矛,无人及得上你那纯熟的技艺。”
“你离开得太久,小子。你走的时候,的确是这样,但我在年复一年为巴隆大王效命的生涯中逐渐衰老啦。歌手们都说,如今的强者是阿德利克,他们叫他‘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那家伙是个巨人,效力于老威克岛的卓鼓头领。黑罗伦和“少女”科尔也只比他稍逊半筹。”
“这阿德利克或许是个好战士,但人们决不会像畏惧你一般惧怕他。”
“啊,说得没错。”达格摩道。他握角杯的指头上戴满沉重的戒指,金银青铜样样俱全,镶嵌着蓝宝石、红宝石和龙晶。每一枚都付铁钱而来,席恩知道。
“如果我手下有您这样的人才,我决不浪费他去干这些烧啊抢的小儿科的工作。这种事怎能让巴隆大王手下最棒的人去……”
达格摩哈哈大笑,扭曲的嘴唇翻出焦黄的牙齿。“也不该给他亲儿子做?”他嘲骂道,“我太了解你了,席恩。我亲眼看着你学会走路,亲手教会你搭箭弯弓。的确是很浪费,我也为你惋惜啊。”
“按照权利,我姐姐的任务本该给我。”他承认,同时不安地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有几分暴躁。
“你想太多了,小子,这一切只是因为你父亲大人还不太了解你。自打你的哥哥们尽数逝去,而你被群狼虏走,你姐姐便成了他惟一的慰藉。他不得不学着依靠她,而她也从未让他失望。”
“我也没有!史塔克家知道我的价值。我是黑鱼布兰登麾下的精锐斥候之一,在呓语森林我冲锋在最前线,差这么一点便要和弑君者正面交手。”席恩用手比划出两尺的距离。“然而戴林恩·霍伍德冲到我们之间,随后成了刀下鬼。”
“你告诉我这些做什么?”达格摩问,“正是我把你这辈子第一把剑交到你手中。我知道你不是懦夫。”
“我父亲也知道?”
头发灰白的老战士面露苦色,活像咬到什么难受的食物。“这只是……席恩,那个少狼主是你的朋友,史塔克家把你留了十年。”
“我不是史塔克。”艾德公爵凝视着他。“我是葛雷乔伊,我想成为父亲的传人。如果我不干出几番大事业,证明给别人看看,又怎么做得到呢?”
“你还年轻,战争的机会多的是,满可以立下很多功业。然而这次,我们的任务只是抢掠磐石海岸啊。”
“这任务让伊伦叔叔负责就好。除了豪饮和海婊子,我把剩下的六条船都拨给他。他可以为着他那神灵的欲望随意烧杀淹溺。”
“但任务是交给你的,不是给湿发伊伦。”
“达到抢掠骚扰的目的就行,谁执行有什么区别?牧师想不到我打算的事,更办不了我想请您办的事。我有一个任务,只有裂颚达格摩这样的人方能完成。”
达格摩举起角杯,深吸一口。“告诉我。”
他被打动了,席恩心想,他和我一样对这强盗的勾当没兴趣。“如果说我姐姐能拿下一座城堡,那么我也能。”
“阿莎的人手是我们的四五倍。”
席恩狡黠地笑道:“而我们有四倍于她的机智,五倍于她的勇气。”
“你父亲——”
“——会感谢我,当我把一整个王国拱手献上时。我所计划的行动将让歌手们传唱千年。”
他料到这句话会让达格摩踌躇。一个歌手曾写过一首关于他粉碎的下巴和斧头的歌,老人很爱听。每当喝得酩酊大醉,他便呼喝着高唱古代掠夺者们的歌谣——那些喧吵激烈,歌颂逝去的英雄和蛮荒的勇武的曲谣。他的头发或许已白,牙齿或许松动,但对荣耀的欲念却丝毫未减。
“我在你的计划中将扮演什么角色,小子?”在漫长的沉默之后,裂颚达格摩开口。席恩明白自己赢了。
“要让敌人心中充满恐惧,惟有你的名讳方能办到。你将率领大部人马攻向托伦方城。赫曼·陶哈把手下精锐都带去了南方,而本福德和那些人的儿子也死在了这里。城堡应由本福德的叔叔兰巴德据守,但估计他身边只剩一支小小的卫队。”如果我能审问本福德,就知道到底有多少了。“一路不用隐藏行踪。喜欢唱什么战歌就唱。我希望他们早早关门据守。”
“这托伦方城坚固么?”
“非常坚固。城墙乃是石砌,三十尺高,四角各有一座方塔,中央还有一座方形碉堡。”
“石墙不能用火烧,我们怎么打?哪怕是对付一座最简陋的城堡,我们的人手也不够。”
“你只管在城外扎营就好,并着手修建投石机和攻城器。”
“这不是古道!你莫非忘了?铁民用剑和斧去当面作战,不靠丢石块。而饿死敌人有何光荣可言?”
“不知道这个的是兰巴德。这老不死看见你们修建攻城塔,便会浑身发凉,四处请求援助。把你的弓箭手管好,叔叔,让那些信鸦飞出去。临冬城的守备是个勇敢的人,但他老了,岁月像迟缓他的躯体一样磨钝了他的智慧。当他听说自己国王麾下的封臣正被可怕的裂颚达格摩围困,一定会召集兵力,前来援救。这是他的职责。罗德利克爵士惟一的信条便是忠于职守。”
“他召集的军队无论如何也大大超过我方。”达格摩说,“而打起仗来这些老骑士比你想像的要狡猾得多,不然他们根本活不到长出灰发。你将把我们拖进一场无法取胜的战斗中,席恩。这个托伦方城是拿不下的。”
席恩笑了,“我的目标不是托伦方城。”